您的位置: 首页 > 产品中心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追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追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江南娱乐网页版登录入口 时间:2024-02-19 23:17:17 点击:
详细介绍:

  当前位置:首页食品资讯权威发布农业农村部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追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追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核心提示: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农质发〔2018〕9号)要求,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安徽省追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管理服务能力,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保障公众消费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国家追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是指运用信息化的方式,跟踪记录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的全部过程和农产品流向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满足监管和公众查询需要的管理措施。不包括包装说明、标签标识、合格证明、自我承诺等纸质信息追溯载体。

  本办法所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包括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屠宰厂(场),其他主体参照本办法使用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追溯平台”)。省追溯平台内容主要有快检数据、例行监测、综合执法、质量安全追溯、红榜和黑名单等。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任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加强与同级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建立农产品追溯二维码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任部门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使用省追溯平台,开展生产经营主体产品流向追溯管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纳入本级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料审核,确因特殊原因可放宽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上报省追溯平台,5个工作日内开通省追溯平台使用权限,生成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电子身份标识。

  第七条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对辖区内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定期普查,建立监管名录,报送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任部门,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登录省追溯平台做主体注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对种植业、畜禽业、水产业农产品按规定实行快检,数据实时上传省追溯平台。

  第十条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要按照省追溯平台信息采集规范要求,如实填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称、负责人、联系方式、产地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的名字、生产的全部过程、投入品使用、农产品生产日期或批次、认定认证许可登记情况、检测信息、追溯凭证等。

  第十二条 农产品在进入批发商业市场、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单位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应当依规定提供入市追溯凭证;进入农产品展会时,依规定提供追溯凭证;进入长三角农产品市场时,依规定提供追溯凭证。

  第十三条 省追溯平台开通综合执法和市、县例行监测功能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任部门在农产品抽检、例行监测、综合执法过程中,积极采集相应的监管、执法、监测等业务数据,并及时上传信息至省追溯平台,并通过省追溯平台上传至国家追溯平台。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任部门挖掘利用省追溯平台采集的快检和追溯数据资源价值,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精准化和可视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预测预警、分析决策和应急指挥调度能力。

  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农法字〔2019〕15号)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5号】

  [食品资讯搜索] [加入收藏] [告诉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1月蔬菜地头价环比上升但仍低于常年同期 预计春节期间供应充足 能满足消费高峰需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你点我检”元旦春节食品专项抽检信息通告

  10点播报|五粮液亮相春晚送亿元好礼;燕京啤酒赞助北京台春晚;竹叶青酒获中华老字号称号

  10点播报|茅台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五粮液亮相2024首届中国·如皋龙游湖新春灯会;华润雪花1月份产销量同比增加30%

  香港食安中心:新蒲岗小食食肆和荃湾食肆分别被罚暂停营业十四天及二十一天

  香港食安中心公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份食物安全报告及二零二三年食物监测计划全年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