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只休一天?综合计算公式到底怎么计算上班时间、加班工资

来源:江南娱乐网页版登录入口 时间:2024-02-24 05:18:04 点击:

  今年以来,不少人社部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通过微信、抖音等新兴媒体进行网上审查普法宣传,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帮企业精准把握工时制度规定,合理的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我国法律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今天,小蜂给大家讲讲下综合计算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是因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上班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建筑、旅游等行业。但其平均日上班时间和平均周上班时间应与法定标准上班时间基本相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上班时间不区分制度工作日与公休日。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有三类:

  ●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企业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报经当地行政审批部门批准,未经批准,是不能擅自实行和任意扩大范围的!

  另外,企业在批准的岗位范围内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时,仍要注意与工会和劳动者进行充分协商,并在职工的劳动合同中写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否则,有可能会被劳动者觉得自身所在岗位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而导致加班工资纠纷。

  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个具体的工作日(或周)的实际在做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在设定的计算周期内,劳动者的实际上班时间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上班时间。换而言之,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平时上班时间多长,只要在批准的计算周期内总工时不超出标准工时的,不视为加班。

  如果上班时间超出标准工时,并且超过的部分是公休日即周六周日。而又不安排补休,加班费如何计算呢?是否按照工资的两倍支付加班费?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上班时间超法定标准上班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上班时间,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上班时间的工资,即应按照工资的1.5倍计算加班费。

  一种是延长上班时间的加班费,即按照工资的1.5倍计算,另一种是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加班费,按照工资的3倍计算。

  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x8=2000小时,延长职工上班时间(含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的加班总数)累计不得超过432小时,周期内必须保证职工至少休息52天。

  250天/年÷4季=62.5天x8=500小时,延长职工上班时间(含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的加班总数)累计不允许超出108小时,周期内一定要保证职工至少休息13天。

  250/年÷12月=20.83x8=166.64小时,延长职工上班时间(含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的加班总数)累计不允许超出36小时,周期内一定要保证职工至少休息4天。

  直接以40小时为单位,延长职工上班时间(含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的加班总数)累计不允许超出8小时,周期内一定要保证职工至少休息1天。

  通常来说,如果没有超过核准计算周期法定标准上班时间的,就没有加班费,即便是休息日安排加班(遇到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需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

  (二)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上班时间以外延长上班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

  小张月薪6000元,逢双(号)上班,一天工作12小时,他所在的公司实行以月为周期的综合工时制。2017年5月,小张如果全勤,会有加班吗?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小时工资=月薪6000元÷计薪天数21.75÷8小时≈34.48元/小时

  第二情况可以看出,小张平日的上班时间和标准工时时间持平,平日没有加班,无需支付150%的加班工资。所以,小张在今5月只有端午节加班,可以获得加班工资1241.28元。

  正因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特殊性,行政审批部门对企业的此类申请都严格审批,并且规定,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岗位,用人单位必须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上班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小蜂提醒正在实行和准备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要依规定合理的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避免产生纠纷。